浙江省工业合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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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7月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成立

2013-07-24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原在上海的工合领导机构便自然不复存在。为便于解放后工合工作的开展,经上海军管会同意,于6月成立了“工合临时工作委员会”,以沙千里、孙邦藻、李在耘、张立森、秦柳方、赵叔翼为常务委员。  10月新中国成立,根据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电令:工合临时工作委员会会迁就办公。同年12月,工合机构全部由上海迁移北京(地址在东总部胡同丙62号),并恢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名称,开始在新成立的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领导下开展工作,颜则龙为负责人。原业务、财务、技术与总务室改为:总务、财务、组导、研究(包括技术)4个组。
  19507月,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宣布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全国的供销、消费、手工业等合作事业。根据需要,1951年,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宣布撤消,有关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的工作全部划归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管理。19526月,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宣告结束工作。 不久,山丹培黎工艺学校也由燃料工业部西北石油管理局接管。至此,从抗战初期开始的中国工业合作运动完成了它战时服务的历史使命。